關於世界記憶工程,我們可追溯到1978年11月28日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二十屆大會,會議上通過了《關於保護可移動文化遺產的建議》,該《建議》提出,“文化遺產除了不可移動文化遺產外,也包括包括可移動的文化遺產,如具有特殊意義的檔案、照片、電影膠片、錄音錄影帶、機讀記錄和手稿、古版圖書、古籍抄本、現代圖書等出版物”。其後在1992年,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幹事費德里 .科馬約爾 (Federico Mayor),在參觀薩拉熱窩國家圖書館時,眼見因為內戰而令該國家的文獻遺產受到蓄意破壞,珍貴檔案書籍被毀於廢墟中,他強烈地意識到保護文獻猶如保護人類記憶般重要。於是積極推動開展世界記憶工程 (Memory of the World Programme),喚起世人保護包括手稿、圖書館和檔案館保存的任何介質的珍貴檔案以及口述歷 史的記錄等,並強調這些屬於人類共同的記憶,應不受阻礙地得以利用。從而防止集體記憶的清失,並讓它們的價值在世界範圍內廣泛傳播,使人類的記憶更加完整。
隨著現代城市建設發展的急速步伐,“人類記憶”已成近年世界關注的共同議題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(UNESCO)於1992年發起的“世界記憶工程”,並隨之設立了《世界記憶名錄》,其宗旨是對世界範圍內正在逐漸老化、損毀、消失的人類記錄進行搶救和保護,並透過電子化、網絡化的現代科技加以整體和有效傳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