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世界記憶工程”分為三個級別,包括國際、地區和國家級。從1997年第一份文獻正式列入國際級名錄始,世界各國陸逐參與申報,入選《世界記憶名錄》收編的是符合世界意義入選標準的文獻遺產。隨著該計劃不斷發展,其影響力逐漸擴大,現時已有六十多個國家設立了UNESCO 世界記憶工程國家級委員會,評選本國文獻列入國家級名錄。地區級的委員會包括:非洲、阿拉伯國家、亞洲及太平洋地區、欧洲和北美地區、拉美和加勒比地區,以及國際組織等。
世界記憶工程對申報文獻遺產的評審標準主要在於幾大方面,包括它的真確性 (Authenticity);世界意義 (World significance)的基本標準和相對標準,包括時間 (Time)、地點(Place)、人物 (People)、主題 (Subject and theme)、載體及形式(Form and style)等;還有其他如稀有性 (Rarity)、整體性(Integrity)、受到威脅/安全性 (Threat)、維護與利用的管理計劃(Preservation and Access Management Plan)等等。
澳門教區檔案及功德林文獻分別於2010年及2015年成功申報列入UNESCO亞太區《世界記憶名錄》項目